有關有機自產農產加工品驗證適用之操作範圍疑義案

20201020有關有機自產農產加工品驗證適用之操作範圍疑義案

農產品經營者向他人租借自產加工場所或設備時,須經有機驗證合格且合格範圍應涵蓋本基準第1章第2部分第4點至第6點規定。

此出借關係,雙方進出貨量等涉及有機完整性之資料,得依風險考量將該等租借場地、設備納入實地稽核範圍。